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

先知

在這星期的讀書會中,分享了24年前在讀書時的一本老師指定參考書 ── 家庭如何塑造人(Virginia M. Satir 著,吳就君 譯)。其中一章節討論夫妻關係,對愛與婚姻,作者引述一首詩:

先知

讓那兒成為你們依偎的空間,
讓微風在你倆間婆娑起舞;
愛對方,但勿造成愛的束縛,
寧讓它成為靈魂岸邊流動的海。

斟滿彼此的酒杯,
切莫獨飲自己的杯中物;
分享你們的麵包,
試著品嚐迴異的麥香味。

盡情歌唱、共舞和歡笑於夏之晚宴,
但也要讓自個兒有獨處的時刻;
即使琵琶的弦也是各自分開的,
雖然它們能合奏出優美的樂曲。

獻出你的心,
但不要讓對方獨佔,
因為只有生命的手能包容你的心。

為了支撐愛之屋,你們不要緊捱著站立,
且看廟宇的柱石是分別聳立著,
橡樹和檜樹也不是在彼此的陰影下成長。

這首詩或許是翻譯的因素,某些地方無法很清楚的體會,但依稀能體會出作者強調婚姻中仍需具有各自的自由。真正的愛是我沒有把繩子纏到你身上來操縱你,你也沒有如此待我,彼此的完整受到尊敬。

看似平常的理論(現今電視的談話性節目,某些婚姻專家也會提及所謂的讓愛自由理論。)但看在已屆中年,結婚將近20年的夫妻關係中,思考起來卻有著錐心之痛!

讀書會的朋友年齡各異,但差不多落在四十多歲的尷尬年齡。已不再年輕,但又還不到老的地步;老公有個穩定的工作,四十多歲的已婚男人魅力,正不自覺地吸引著年輕女子;若再加上老公面臨中年危機時急於求變的心,重新思考生活重心時的追求自我,看在成天在柴米油鹽中打轉的老婆眼中情何以堪!

聽過太多中年男子的革命,經常是將婚姻和家庭攪和的亂七八糟,既然已經許下了婚誓,可以用“自由”兩字一筆勾消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嗎?愛真的可以自由的嗎?婚姻真的沒有責任嗎?若有一天,老公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提出自由的要求,你會答應嗎?

好像是一起在蓋著房子的兩人,輪流支撐著樑柱,輪流為這個家砌牆、上瓦,但突然之間其中一人嚷著要放棄,受不了被牽制尋求自由,放著另一人手足無措,無力支撐!

一開始真的無法接受這首詩,但之後反覆思量,才發覺自己有失偏頗!

愛應該是一種心靈的自由,倘佯其間無任何束縛,
無需偽裝、心靈相通、毫無懼怕,自由自在倘佯在如大海般廣闊空間!

彼此分享,也能欣賞彼此的差異。

即使整日依偎在一起,也要尊重彼此的獨立性,
給彼此空間,尊重彼此的興趣、嗜好、家人、朋友。
不要獨佔對方,包容彼此的空間。

在陰影下,愛無法成長,
在愛之屋下,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,
互相支持、照應,在愛中成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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