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2日 星期三

大媽

星期二,拉著菜籃推車,我如常地往地鐵(捷運)站走去。

順著手扶梯而上,突然看到一排警察擋在出入口,手拿著掃描機器檢查著每個人的身分證件。

「什麼,怎麼會有這種事?掃描包包已經夠擾民了,還要一一檢查身分證!」對於只坐一站地鐵到市場去買菜的我而言,怎麼可能帶台胞證呢。

正在想是該回家拿台胞證,還是和這年輕警察解釋買菜的人怎麼可能會帶證件時,輪到我了。

還沒開口,這年輕的警察竟然揮揮手,示意我可以進去了。

一臉狐疑的我,弄不懂為什麼我無需檢查?


回家後,和老公聊及此事,談到了我的疑問:「是因為我拉著菜籃,又一副家庭主婦的模樣,沒任何殺傷力嗎?」

「不是,是那警察一眼就看出你是個大媽,擔心若得罪你,地鐵站裡的大媽都會挺身而出來抗議。」老公笑著說,我可是聽得有點火大了。

「大媽可是不能得罪的,吵起架來又兇又狠、、、、、,若再跳個舞,是會嚇死人的!」

「大媽廣場舞!!!」瞬間,又被老公逗得哈哈大笑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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